9月17日下午,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党组副书记、驻院纪检组长章海龙出席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朱长明主持,驻院纪检监察组人员、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章海龙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裁判的价值在于执行。执行工作关乎法院声誉,全体执行干警在工作中要做到“二有三不要”,一是要做到有格局、有责任;二是工作中不要有娇气、不要有怨气、不要有霸气。
章海龙强调,在把握工作目标时也要把握当事人诉求,不能出现慢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在个人重大事项上要及时向组织汇报,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最后,朱长明就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下一阶段执行工作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