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清晨,适逢清明节前夕,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整装待发,随着一声令下,迅速出动,拉开了本次集中执行行动的序幕。
案例一:有钱不还 上门追讨
申请人池州某电器公司和被执行人石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标的额20000元,经执行人员调查了解,石某虽牵涉较多纠纷,但其居住在城西某别墅区,应当有能力清偿该笔债务,遂直接赶到被执行人家中。虽然被执行人不在家,但其家属被集中执行阵势所震慑,当场将案款汇至执行案款专户。
案例二:威慑之下 主动履行
申请人某装饰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胡某、张某仲裁裁决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按仲裁调解书履行义务,申请人向贵池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该案立案后执行人员曾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常住地传唤并查找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在得知贵池区人民法院不定期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后,压力倍增、深感不安,急忙积极筹措款项,主动来到执行服务中心将案款全额缴纳。
案例三:拒不履行 司法拘留
申请人池州某公司与被执行人董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董某长期占用申请人一门面房用于经营超市,申请人在要求其腾退房屋遭拒后遂诉至贵池区人民法院,该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然置之不理,申请人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表示可以对房屋占用费不予追究,但被执行人须将房屋腾空交付,如被执行人需要继续使用案涉房屋,则可以支付相应租金。执行人员曾多次登门释法,并粘贴责令履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董某态度蛮横,明确表示拒不配合,既不腾退房屋,也不支付房屋占用费或租金,在沟通无果后,贵池区人民法院于4月3日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惩戒措施。
经统计,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查控被执行人17人,拘传8人,拘留1人,执行完毕案件5件,执行达成和解4件,执行到位金额247600元。
集中执行行动是贵池区人民法院长期以来常态化开展的一项工作,旨在切实提高执行质效,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对被执行人起到充分的警示教育作用。贵池区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地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进一步扎实推进执行工作,既争做维护人民群众胜诉权益的破冰船,也努力成为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护航者。